一醫藥企業被罰11萬!
發布時間:2024-12-04 16:06:07 閱讀量:647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日前,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皖藥監藥處罰﹝2024﹞2-79號),接省局《關于轉辦不合格藥品檢驗報告的函》(藥監綜便函〔2024〕306號),標示為安徽益晟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玄參(批號240301)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不符合規定。
2024年11月2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給予安徽益晟堂制藥有限公司以下處罰:
1.沒收不合格玄參(批號240301)569.641kg;
2.沒收違法所得壹仟伍佰壹拾貳元貳角壹分(1512.21元);
3.罰款壹拾壹萬元(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