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藥企業被罰款18萬元
發布時間:2024-12-10 17:38:36 閱讀量:582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日前,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皖藥監藥處罰﹝2024﹞2-64號),接省局《國家藥品抽檢不符合規定產品核查函》(藥監綜便函〔2024〕194號),標示為貝尼菲特(安徽)濟順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批號240301)經河南省藥品醫療器械檢驗院檢驗不符合規定,報告編號:YP202402238,檢驗項目-全檢,不合格項目為【性狀】。
2024年11月2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貝尼菲特(安徽)濟順藥業有限公司作出處罰如下:
1.沒收不合格紅花(批號:240301)54.72kg;
2.沒收違法所得肆萬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貳分(45154.72元);
3.罰款壹拾捌萬元(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