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000余萬!一企業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發布時間:2025-01-02 17:17:48 閱讀量:607
作者:醫藥慧 來源:醫藥慧
核心提示:昨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1家醫藥企業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
昨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1家醫藥企業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粵藥監藥罰〔2024〕3015號)顯示,廣東*****有限公司違法事實如下:
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期間,當事人從無藥品經營資質的李**個人處購進大量藥品,并通過其開設的互聯網平臺網店“**大藥房旗艦店”進行銷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涉案藥品銷售貨值金額為5416097.01元,當事人違法所得5151511.76元。
2024年12月12日,依據《藥品管理法》一百二十九條,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沒收違法所得5151511.76元;罰款10832194.02元;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附件. 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粵藥監藥罰〔2024〕30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