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劣藥!一醫藥企業被警告
發布時間:2025-01-08 17:53:26 閱讀量:557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1起銷售劣藥案。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1起銷售劣藥案。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桂藥監流稽罰〔2024〕17號),廣西中投中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山藥并擅自將召回劣藥山藥退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
2024年12月2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壹仟貳佰壹拾元捌角陸分(¥1210.86)。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