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將藥品銷售給合法單位,某企業被罰!
發布時間:2025-02-17 18:01:32 閱讀量:524
作者:醫藥慧 來源:醫藥慧
核心提示:昨日,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2025年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第3部分),一藥企涉及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為他人無證經營藥品提供藥品。
昨日,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2025年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第3部分),一藥企涉及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為他人無證經營藥品提供藥品。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云)藥監藥罰〔2025〕B4號,云南云醫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未將藥品銷售給合法單位,藥品銷售流向不真實、無法追溯。
2025年2月7日,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云南云醫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做出以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7503.40元;
3.罰款3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