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藥企業被罰40萬元!
發布時間:2025-03-07 11:37:46 閱讀量:590
作者:醫藥慧 來源:醫藥慧
核心提示:昨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昨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公告指出,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7日向廣西藍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桂藥監稽催〔2025〕1號),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企業,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依法向廣西藍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公告送達,內容是:
1.沒收違法所得貳萬玖仟玖佰柒拾伍元貳角壹分(¥29975.21);
2.罰款貳拾萬元整(¥200000.00);
3.加處罰款貳拾萬元整(¥200000.00)。
以上罰沒款合計:肆拾貳萬玖仟玖佰柒拾伍元貳角壹分(¥429975.21)。
公告要求企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桂藥監稽催〔2025〕1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同時公告指出,廣西藍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對本送達公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對本公告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