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一醫藥企業被罰!
發布時間:2025-03-24 17:12:21 閱讀量:453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日前,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銷售假藥案。
日前,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銷售假藥案。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光明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假藥“四味脾胃舒顆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
2025年2月2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之規定,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銷售上述假藥的違法行為,同時予以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
2. 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黑龍江省財政廳財政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