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不符合規定,一藥企被罰款31萬!
發布時間:2025-03-25 16:54:40 閱讀量:435
作者:醫藥慧 來源:醫藥慧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政處罰決定書(皖藥監藥處罰﹝2022﹞2-211號)顯示,標識為安徽旭松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五加皮(批號210802)經三門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檢查】項總灰分不符合規定,標準規定不得過11.5%,檢驗結果14.3%,報告書編號:NSX2022YP00833。標識供樣單位宜昌市夷陵區霧渡河鎮中心衛生院。
2025年3月12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企業立即改正,同時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叁萬叁仟零陸拾叁元整(33063.00元);
2.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壹拾萬零捌仟玖佰柒拾貳元伍角(108972.50)(貨值金額不足十萬的按十萬計)2.9倍的罰款計叁拾壹萬陸仟零貳拾元貳角伍分(316020.25元);
罰沒款共計叁拾肆萬玖仟零捌拾叁元貳角伍分(34908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