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GMP,一企業被罰款16萬!
發布時間:2025-03-26 16:59:36 閱讀量:459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藥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藥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皖藥監藥處罰﹝2024﹞2-110號)顯示,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違法行為。
2025年3月17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二十六條,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作出如下處罰:罰款拾陸萬元整(16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