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企被罰款74萬!
發布時間:2025-04-02 17:51:46 閱讀量:584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一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行政處罰決定書(皖藥監藥處罰﹝2024﹞2-29號)顯示,天馬(安徽)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生產山豆根(批號:200801)854kg,銷售854kg,合計銷售金額239120.00元。企業該批產品標簽合格證標示復驗期為2022年8月16日,該企業2022年8月1日向銷售客戶發出了該產品的《藥品召回通知單》,該企業于2022年8月12 對該批召回產品進行自行銷毀,銷毀原因為該批產品臨近復驗期、未復驗。接到本次檢驗不合格信息后,企業再次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召回0.5kg,合計召回數量842.5kg。
2025年3月1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企業作出以下處罰:
1.沒收山豆根(批號:200801)0.5kg;
2.違法所得叁仟貳佰貳拾元(3220元);
3.罰款柒拾肆萬壹仟貳佰柒拾貳元(741272元);
罰沒款共計柒拾肆萬肆仟肆佰玖拾貳元(7444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