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劣藥,一藥企被罰款229萬!
發布時間:2025-05-21 15:23:44 閱讀量:342
作者:醫藥惠 來源:醫藥惠
核心提示:日前,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
日前,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
行政處罰決定書(粵藥監藥罰〔2025〕4001號)顯示,×××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藥品(批號:2303221),在國家藥品抽檢中,經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當事人生產、銷售劣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5年5月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如下:
1.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劣藥2580瓶;
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44308元;
3.處違法生產、銷售的劣藥貨值金額五倍的罰款2292790元。
以上罰沒款共計人民幣27370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