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一企業被處罰!
發布時間:2025-05-27 16:23:24 閱讀量:508
作者:醫藥健康資訊 來源:醫藥健康資訊
核心提示:今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今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桂藥監流稽罰〔2025〕3號)顯示,廣西大參林藥業有限公司銷售假藥四味脾胃舒顆粒(批號:230780、231029)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5年4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企業作出以下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肆仟肆佰壹拾參元整(¥4413.00),免除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