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藥企業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發布時間:2025-06-18 15:50:06 閱讀量:312
作者:醫藥惠 來源:醫藥惠
核心提示: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
今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
行政處罰決定書(粵藥監藥罰〔2025〕3003號)顯示,*****公司從無藥品經營資質的個人處購進藥品并通過第三方平臺網店進行銷售,貨值金額3626元,違法所得3626元;在沒有得到許可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當事人在惠州市惠城區三棟鎮陶前村陶銀小區 E1、E2號存放藥品。
當事人的行為,涉及:(一)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二)在超出許可的經營地址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2025年6月6日,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一百二十九條;《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如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經營的藥品。處罰有效期為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