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61個藥品!一省調整第十批國采多個藥價
發布時間:2025-05-09 15:40:29 閱讀量:343
作者:醫藥惠 來源:醫藥惠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發布《關于開展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未供應安徽藥品價格調整的通知》(下稱《通知》)。
近日,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發布《關于開展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未供應安徽藥品價格調整的通知》(下稱《通知》)。
根據梳理,本次調整范圍包含《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品種供應清單》中非安徽省主供及備供(含第二備供)的中選藥品及其他規格及包裝藥品共計261個,涉及阿普米司特片等60個品種和齊魯制藥有限公司等109家生產企業(詳見附件)。其中:
(一)已掛網非安徽省主供及備供的中選藥品,企業須按照不高于其中選價格的1.5倍或同品種最高中選價,且不高于全國省級最低有效掛網價的申請掛網。
(二)已掛網且未在中選后“供應清單”內的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其他規格和包裝藥品,中選企業應當基于其中選藥品按照差比價規則計算后申請掛網價格。
(三)未掛網及目前已暫停掛網藥品,本次無需申報。后期如申請掛網(或恢復掛網),須先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價格調整。
調整時間及方式
2025年5月6日至5月9日,相關企業登陸安徽省招采子系統,選擇【藥品招標管理】進入系統,選擇【日常申報】→【其他事項申請】→【新增變更申請】→【變更事項】→【自主降價申請】選擇申報價格,標題須注明“第十批非主非備中選藥品價格調整”,并上傳申報函后提交。待審核通過后,采購平臺中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變更。
其他要求
(一)第十批安徽省中選藥品、備供及第二備供藥品分別按其中選價格或已確定的價格掛網。
(二)各中選企業應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及時調整掛網價格,不得以撤網代替調價。
(三)逾期不操作或價格不符合要求,視為拒絕調整且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承諾事項,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予以記錄處置,并上報國家聯采辦。
附件.非安徽省主供及備供的中選藥品及其他規格及包裝藥品